《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修订发布了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新版目录自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共有条目1005条,其中鼓励类352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2条。
与上一版相比,行业设置上,鼓励类新增了“智能制造”“农业机械装备”“数控机床”“网络安全”等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有利于产业优化升级的条目,限制类、淘汰类中新增了相关领域不符合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要求的条目。
条目设置上,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等领域标准作用,落实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等要求,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避免简单以生产能力、装置规模等作为新增限制、淘汰依据。
根据有关规定,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并按规定期限淘汰。(总台记者 吴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