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乐山市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要推动废旧物资高效循环利用。要强化新型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以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等产业为重点,鼓励企业加大废旧光伏发电设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先进技术研发创新,加大国内外废旧光伏发电设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引进力度。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再生利用企业共建拆卸交售、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体系。
促进再生资源高水平利用——结合“无废城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建设,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
有序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推进传统领域和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鼓励再制造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开展再制造产品质量认定,扩大再制造产品应用。
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培育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促进再生资源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