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克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储能电站项目申报通知,优选规模:不超过200MW/800MWh。
原文如下:
托克托县储能电站项目申报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86号)、《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精神,有序推动托克托县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初选托克托县储能电站项目投资运营企业(最终以自治区能源局批复为准),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优选方:托克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托克托县储能电站项目
优选规模:不超过200MW/800MWh
优选范围: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运营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等工作。
建设进度:按照自治区能源局要求的投产时间执行。
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项目在整个建设期内不得变更投资主体,项目投产后投资主体变更需满足自治区能源局要求。
二、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1.申报企业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储能相关业务;
2.申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系统中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4.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申报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优选申报。
三、优选方案的获取
申报企业于北京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2日9:00至17:00到托克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名。报名时提供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申报电站规模说明(格式自拟)。
四、申报方案的递交
1.申报企业申报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8月23日上午9:30前。
2.申报文件递交地点:托克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申报文件递交要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将不予受理。
4.申报文件份数:申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密封递交。
五、联系方式
优选方:托克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东胜东路与新建东路交叉口西
优选服务单位:内蒙古青城新能源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3区5号楼呼和浩特市总部经济大厦3楼
托克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本文为托克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创 作者:编辑部,转载请联系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