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头条 » 产业终端 » 光伏 » 正文

补偿金额约27.7万元 浙江丽水市公示光伏用地补偿安置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部  2024-04-12

4月10日,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文件显示,本次征地用于莲都区“万亩千兆”农光互补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岩泉汇集站项目。本次征地面积共计0.3621公顷,其中园地0.2516公顷,林地0.1105公顷。园地补偿标准为87万元/公顷,林地52.5万元/公顷。本次征地补偿金额为27.69045万元。

此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实行包干补偿与按实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实行包干补偿,现按丽政办发〔2021〕10号文件执行,即按照园地23.25万元/公顷,林地10.5万元/公顷标准补偿给包干统筹,据实补偿给相应的所有权人(里佳源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7.00995万元人民币。因此本次征地合计补偿34.7004万元。

 
提示:
*本文为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部原创,转载请联系出处。
*供应链、会议、展会商务合作,请查看"商务合作"并微信联系: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91金属立场;91金属网站系信息展示平台,仅提供文章信息存储空间服务。91金属对本文全部或部分内容、文字、图片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因此所引起的后果与91金属网无关。 图片声明:如本站原创文章内容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1周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
 
  • 商务合作商务合作
  • 微信公众号会议&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