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北京市通州区经信局发布《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实施细则》。
文件指出,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鼓励制造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称号的制造业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对获得市级“绿色工厂”称号的制造业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
支持绿色智能化改造。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水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鼓励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优化、绿色创新的理念实施绿色化改造。对已实施完工(需提供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的项目,按核定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支持200万元。
支持分布式光伏能源建设。鼓励企业因地制宜使用分布式光伏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从根源上减少碳排放。对完成改造项目的申报主体,按照项目总装机容量(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效功率的总和):100KW(含)至300KW的,最高支持20万元;300KW(含)至600KW的,最高支持50万元;600KW(含)以上,最高支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