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黄金、宝石等常见的贵重物品列为监管对象,提高了洗钱难度和成本
8月1日起,现金购买黄金达10万元及以上需上报。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规定,在贵金属和宝石交易中,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现金交易金额达1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交易商需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其中,贵金属是指黄金、白银、铂金等及其铸币、标准条锭、制品、中间产品和精炼后的原材料等;宝石是指钻石、玉石等天然宝石的各类原材料及首饰、制品实物形态。
“贵金属交易存在金额大、现金交易占比高的特性,国际社会普遍将其视为洗钱和恐怖融资高风险领域。”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对《财经》表示,《管理办法》将黄金、宝石等常见的贵重物品列为监管对象,提高了洗钱难度和成本,形成了更大的监管威慑。
2017年,央行设置的贵金属现金大额交易报告起点金额为5万元,新规上调为10万元。对此,中国银行(5.680, 0.06, 1.07%)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曾圣钧认为,这可能与金价上涨有关。Wind(万得)数据显示,当前上海金价格为770元左右,约为2017年价格的三倍。
反洗钱监管扩围升级
曾圣钧认为,即将生效的《管理办法》有多个亮点值得关注。
一是监管范围扩大。政策将所有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机构纳入监管,包括中小商户、金店、批发商等,即使贵金属交易仅为其辅营业务。同时也明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及其铸币、标准条锭、制品,宝石涵盖钻石、玉石等原材料及首饰,避免因定义模糊导致的监管套利。
二是客户尽职调查(CDD)机制升级,除了1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若存在“合理怀疑洗钱”或“身份信息存疑”,从业机构需强制开展调查。
三是交易记录保存与报告要求强化,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存期限从五年延长至十年,增强追溯能力。
2017年,央行发布《关于加强贵金属交易场所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贵金属交易场所、交易商在提供服务或者开展业务时确需使用现金支付,与客户当日单笔现金交易或者明显存在关联关系的现金交易累计达到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需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同时,《通知》要求贵金属交易场所、交易商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多位分析人士认为,与《通知》相比,《管理办法》的反洗钱监管力度有明显提升。
“与提高黄金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起点金额相比,新规将贵金属和宝石全产业链纳入反洗钱监管更值得关注。”夏海龙对《财经》表示,《管理办法》将贵金属和宝石全产业链纳入反洗钱监管,建立起“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的立体监测网络,旨在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加强和规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
黄金珠宝洗钱频发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人员通过黄金、珠宝“洗白”电诈资金的案例屡见不鲜。
6月16日,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联合启动“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各地公检法机构密集披露了一批购金洗钱案例。
在江苏南京公安机关侦办的一起冒充公检法境外诈骗留学生案件中,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利用精神控制话术恐吓留学生,骗取钱财45万元;同时编造“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款”项目,以“零投资、高回报”为诱饵,诱骗另一位受害人郭女士用涉诈资金购买黄金,实现“洗白黑钱”转移赃款。
据警方介绍,郭女士到金店选购黄金时,不问价格、不计较款式,只要求购买价值45万元的640克黄金。金店店员察觉异常后及时报警,南京警方迅速反应、及时止损,成功为受害人避免了财产损失。
今年1月,上述金店还协助警方成功劝阻了另一起涉及购买黄金的电信网络诈骗。
曾圣钧表示,当前贵金属反洗钱工作存在三大核心难点:一是现金交易的匿名性仍然带来较大挑战;二是犯罪分子有可能将黄金熔铸、切割后越过边境走私,传统监测手段难以识别;三是中小机构仍面临合规能力与成本的双重压力。
《管理办法》发布后,市场对监管设置的10万元报告起点金额讨论颇多。“在移动支付普及、现金交易占比下降的背景下,提高报告起点金额使监管重点更精准聚焦于真正具有洗钱风险的大额交易。”夏海龙表示,“现实中发生的洗钱金额通常远远高于报告起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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