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碳酸锂产量略有下降,企业部分产线停产检修,氢氧化锂产量基本持平。需求端,新能源汽车产销延续快速增长态势,动力电池装机量同比增长。
锂产品价格
2025年5月,国内碳酸锂价格持续下跌。电池级碳酸锂价格从月初的66600元/吨回落至月末的60500元/吨,下降9.38%;工业级碳酸锂价格从月初的65000元/吨回落至月末的58900元/吨,下降9.16%;主力合约收盘价从月初的65260元/吨回落至月末的59800元/吨,下降8.37%,月末期现价差为900元/吨。
5月份,国内氢氧化锂价格持续下降。氢氧化锂价格从月初的65260元/吨回落至月末的59800元/吨,下降6.02%。
市场成交方面,碳酸锂期货本月日均成交量为38.94万手,较上月增加22.79万手;日均持仓量为52.27万手,较上月增加17.19万手,市场交易更加活跃。
图1 5月份碳酸锂期现价格(元/吨)
图2 5月份氢氧化锂期现价格(元/吨)
图3 近一年碳酸锂期货月度日均成交量和持仓量(手)
(数据来源:亚洲金属网、广州期货交易所)
锂产品供应
供应端,5月份,碳酸锂产量略有下降,企业部分产线停产检修,氢氧化锂产量较上月基本持平。
5月份,我国碳酸锂产量略有下降。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统计,2025年5月,全国碳酸锂产量约6.5万吨,环比下降1.6%;全国氢氧化锂产量约3.7万吨,环比增长0.3%;全国氯化锂产量约1710吨;全国金属锂产量约133吨;全国锂盐产量折合碳酸锂当量(LCE)约9.9万吨,环比下降1.0%。
锂盐产量集中度较高,2025年5月,我国碳酸锂产量前三的省(区域)分别为江西、四川、青海,产量分别为2.7万吨、1.5万吨、1.2万吨。
表1 2025年5月我国锂盐产量
图4 5月份我国各省(区域)碳酸锂和氢氧化锂产量(吨)
锂产品进出口
2025年5月,我国锂辉石精矿进口量环比减少,碳酸锂进口量环比减少。其中,锂辉石进口主要来自澳大利亚、津巴布韦、尼日利亚。
进口方面,5月份,我国进口锂精矿为60.5万吨,环比减少2.9%。其中,进口量前三的国家分别为澳大利亚、津巴布韦、尼日利亚。
5月份,我国进口碳酸锂2.1万吨,环比减少25.4%,进口均价为6.8万元/吨,环比下降1.5%。其中,从智利进口碳酸锂约1.3万吨,占比约为63%左右。
出口方面,5月份,我国出口氢氧化锂0.6万吨,环比上升32.3%,主要出口国家为韩国与日本。5月份,氢氧化锂出口均价为8.7万元/吨,环比下降14.9%。
图5 1—5月份我国锂精矿进口主要国家(吨)
图6 近1年我国碳酸锂进口量(吨)及智利占比(%)
图7 近1年我国氢氧化锂出口量(吨)及韩国、日本占比(%)
表2 2025年1—5月锂产品进出口量(吨)
锂产品需求
需求端,5月份,电池与新能源车产销延续快速增长态势。动力电池产量及装车量继续上涨。
(一)电池
产量方面,5月份,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合计产量为123.5GWh,环比增长4.4%,同比增长47.9%。
销量方面,5月份,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销量为123.6GWh,环比增长4.7%,同比增长58.1%。其中,动力电池销量为87.5GWh,占总销量的70.8%,环比增长1.0%,同比增长54.1%;其他电池销量为36.1GWh,占总销量的29.2%,环比增长14.8%,同比增长68.7%。
出口方面,5月份,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合计出口19.0GWh,环比下降14.6%,同比增长23.0%,合计出口占当月销量的15.4%。其中,动力电池出口量为13.5GWh,占总出口量的71.1%,环比下降6.3%,同比增长30.0%;其他电池出口量为5.5GWh,占总出口量的28.9%,环比下降29.9%,同比增长8.7%。
装车量方面,5月份,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57.1GWh,环比增长5.5%,同比增长43.1%。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10.5GWh,占总装车量的18.4%,环比增长13.1%,同比增长1.6%;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46.5GWh,占总装车量的81.6%,环比增长3.9%,同比增长57.7%。
图8 近1年动力电池和其他电池产量(兆瓦时)
图9 近1年动力电池销量(兆瓦时)
图10 近1年动力电池装车量(兆瓦时)
(二)新能源车
5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7万辆和130.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0%和36.0%。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8.7%。其中,纯电动车销量为83.4万辆,同比增长43.1%,插混汽车销量为47.3万辆,同比增长27.3%。5月份,新能源车国内总销量为109.5万辆,环比增长6.8%,同比增长27.9%。
出口方面,5月份,新能源汽车出口21.2万辆,环比增长6.1%,同比增长1.2倍。其中,纯电动汽车出口13.8万辆,环比下降1.6%,同比增长79.8%;插混汽车出口7.4万辆,环比增长24%,同比增长2.4倍。
行业热点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5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会议指出,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是大势所趋,要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强化新型工业化绿色底色;要推进传统产业深度绿色转型,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实施,积极应用先进装备和工艺,加快重点行业绿色改造升级;要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加大清洁能源、绿色产品推广,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要加强共性技术攻关,完善重点领域标准,优化相关政策,健全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更好支持和帮助企业转型升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会议
5月26日,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专班召集人、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李乐成主持召开专班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做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快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会议强调,工作专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工作协同,挂图作战、对表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要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制修订各类锂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强制性标准,用法治手段规范回收利用行为,以标准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全链条监督管理,紧盯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拆解利用等环节,打通全流程监管堵点卡点,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流向监测,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污染环境、无照经营等行为;要加强行业能力建设,加大关键技术、工艺及装备的协同攻关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对规范条件企业强化“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支持骨干企业做优做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欧盟电池法延期两年落地
5月21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提案,计划把《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Regulation(EU)2023/1542)里规定的经济运营商电池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的实施时间,从原定的2025年8月18日往后推迟两年,新的实施日期定为2027年8月18日。
欧盟委员会指出,这一举措的目的是给企业和监管机构留出更充裕的准备时间,以便应对诸如供应链调整、第三方认证机制存在不足以及新法规需要协调等诸多挑战。此提案一旦通过,电池制造商以及上下游企业将会获得额外两年的时间,用于构建合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参与行业认证计划,并等待欧盟认可的尽职调查标准正式出台。
本文为中国有色金属报原创 作者:编辑部,转载请联系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