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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储能系统!广州发展湖北洪湖50MW/100MWh钠离子储能电站项目EPC重新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5-14    来源:广州发展    作者:编辑部

5月14日,广州发展洪湖市经开区100MW/200MWh钠离子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50MW/100MWh项目EPC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发布。

该项目因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名于4月28日宣布招标失败。

本项目储能电站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内,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本项目储能系统由招标人提供。

广州发展洪湖市经开区100MW/200MWh钠离子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50MW/100MWh项目EPC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为广州发展洪湖市经开区100MW/200MWh钠离子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50MW/100MWh项目EPC总承包【重新招标】已由荆州市洪湖经开区行政审批局签发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2312-421038-04-01-392938)批准,项目业主为洪湖穗发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广州发展洪湖市经开区100MW/200MWh钠离子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50MW/100MWh项目EPC总承包【重新招标】

  • 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 本项目储能电站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内,位于荆州市洪湖市中心东北方向约4.3km处,西南方向距离洪湖约6km,南面距离长江约1.8km。北面距S103省道(芙蓉大道)约400m,南面距文泉东路约100m,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本项目本期工程升压站容量为50MW,场址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经开区文泉东路旁,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拟定新建1回110kV线路至110kV大兴变电站,最终接入方案以电网公司批复意见为准。

    站内需预留远期储能设备、主变、110kVGIS及35kV配电装置等设备的安装位置。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投标人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涉及项目的各方协调工作、合规性手续办理及批复、勘察设计、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临时用地、项目征租地,坑塘、林地、地表附着物的清理赔偿以及手续办理,储能站及升压站施工、110kV外线工程、对侧间隔改造、物资采购、调试、培训、施工协调、后期服务、并网发电、质监及并网验收以及并网协议办理等。合同总价包括为满足招标方要求或合同隐含要求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虽未提及但为工程完成全容量并网、稳定、安全、合法合规和有效运营所需的所有工作和费用。

    本项目储能系统由招标人提供,储能系统指设备的供货,包括变流器、升压变压器(升压至35kV)、钠离子电池、电池管理系统、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柜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照明等,箱体内及箱体间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监测功率的功率变送器或智能电表)、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评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并网,4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 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分包则必须提供分包协议原件、分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60MWh及以上的集中储能项目EPC工程的投运业绩。

    [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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