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逸飞激光(688646)发布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购买赵来根持有的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聚力”)5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122.73万元,其中对应实缴注册资本122.73万元),并在受让股权后承担该标的股权中尚未实缴出资的缴纳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新聚力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资料显示,逸飞激光专注于精密激光加工智能装备领域,主要产品包括锂电池电芯自动装配线、模组/PACK自动装配线等自动化产线及各类精密激光加工智能化专机,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的电芯、模组/PACK 制造以及电池回收梯次利用领域,同时也应用于家电厨卫、装配式建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领域。
新聚力是一家以软件管理系统和数字孪生系统为牵引的智慧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具备软硬件一体的供应能力,在新能源电池、半导体、消费电子、医疗健康等领域形成了一定领先优势,服务LG、中创新航、正力新能等多家锂电池头部电池企业,在固态电池、钠电池领域率先获得产业应用,并在半导体AMHS设备领域实现了部分核心设备的国产替代。
逸飞激光表示,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聚焦主业发展和积极拓展新行业、新业务的布局,有利于公司整合双方的市场、客户、技术、产品、生产以及供应链资源,发挥智慧物流与智能装备的协同效益,在智能制造领域实现智慧物流、智能装备与生产管理系统的高效协同,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实现智能制造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符合公司发展愿景与长期战略规划。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内容还明确,本次交易考核期为2024-2026年,新聚力实现的目标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400万元、3,600万元和6,000万元,即考核期累计目标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如果新聚力在考核期内净利润之和达到累计目标净利润的80%,且不存在因其他违约行为给逸飞激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逸飞激光将进一步收购新聚力剩余全部股权,最终以各有权部门的批准/备案(如有)为准;如果新聚力在考核期内净利润之和低于约定目标净利润60%的,逸飞激光有权要求转让方或新聚力回购全部或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