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公告显示,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共15个,规模总静配计118.36万千瓦。
其中,风电项目5个,项目规模合计35.36万千瓦,共分为4个标段开展市场化配置,风电项目参照光伏项目进行市场化配置,开发建设按风电相关政策执行。
光伏项目10个,规模合计83万千瓦。共分为10个标段开展市场化配置,投资开发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确定的项目业主须按程序完成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本次竞争性配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原文见下: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楚雄州新能源资源开发行为,推动新能源(光伏发电+风电)项目的有序开发、加快投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风电项目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能源规〔2023〕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5〕5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第一批新能源项目业主确定及开发工作,现将竞争性配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配置条件
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主体优选和项目优配采用竞争性配置方式确定。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本项目各标段竞争性配置。
二、竞争性配置项目概况
市场化配置原则:结合楚雄州自身资源禀赋、招商引资需要,按照集中连片开发、优先以资源带动发展、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开展市场化配置。
纳入本次市场化竞争性配置范围的新能源项目包括:
1、楚雄州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一批光伏项目除2个原址升级改造项目和1个省级后续规划新增火电项目预留项目外的9个项目(共78万千瓦):中山光伏发电项目(15万千瓦)、干海资光伏发电项目(二期)(10万千瓦)、陆家垭口光伏发电项目(二期)(15万千瓦)、大龙潭光伏发电项目(6.5万千瓦)、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5万千瓦)、南山坝光伏发电项目(2万千瓦)、大石板光伏发电项目(6万千瓦)、万德光伏发电项目(10万千瓦)、绵羊龙光伏发电项目(10万千瓦);
2、楚雄州列入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光伏项目的马街光伏发电项目(5万千瓦),因第一开发候选企业在市场化竞争配置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收到反映,经核实后被取消资格,该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评审结果已公告作废,特纳入本次市场化配置范围重新开展项目配置。
以上10个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83万千瓦),共分为10个标段开展市场化配置(详见标段划分),投资开发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确定的项目业主须按程序完成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3、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风电项目共5个(总装机容量35.36万千瓦),包括草海资风电场(二期)(13万千瓦)、彝山风电场(二期)(5.36万千瓦)、彝山风电场(三期)(7万千瓦)、圆鹤山风电场(6.875万千瓦)、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3.125万千瓦)。
以上5个风电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开展市场化配置(详见标段划分),风电项目参照光伏项目进行市场化配置,开发建设按风电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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