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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部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浙江省能源局    编辑部  2025-06-04

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 浙江省能源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浙江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文件围绕提升涉网安全性能,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参数管理,优化并网接入管理,强化并网运行管理,开展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性能改造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文件明确了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全部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纳入涉网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并网类型、容量规模、接入电压等级、系统运行特性等分类提出相应涉网管理具体要求,把必须管住的管到位。

在并网运行管理中,文件强调,电化学储能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还应上送可充/可放电量信息。发生影响电网稳定、设备安全、电能质量的电力系统异常情况时,应积极配合电力调度机构开展控制和调节。虚拟电厂开展实时运行监测,实施掌握聚合可调节资源的运行状态,自动接收、严格执行参与市场的出清结果,并及时向市场运营机构自动报送执行情况,严谨私自篡改各类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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