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东营光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被东营光伏太阳能有限公司管理人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案号为(2025)鲁05破4号。
6月4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裁定受理东营光伏太阳能有限公司旗下包括东营光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内的9家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包括单县泰伏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东营神舟电力有限公司、东营光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营市垦利区恒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营恒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营绿之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营朝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营市泰和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东营市垦利区巨能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据公开信息,截至2024年10月31日,东营光伏太阳能有限公司账面总资产共计10.74亿元,账面总负债19.42亿元,资产负债率180.87%。同时,2013年向鑫源公司借款1500万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本息共计2130万元仍未收回,且还有众多未执行到位的司法案件标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营两级法院受理以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54起,标的额2.4亿元,执行到位标的额仅3869.8万元。公司名下资产大多设置抵押,并被法院多次查封,影响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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