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海南省海口市商务局印发《海口市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实施细则》,其中提出,对于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新能源小客车新车,可申领消费补贴。其中报废购新的车主,购买20万元以上(含)的小客车新车可申请一次性4000元购车补贴。
报废购新的车主
购买20万元以下的小客车新车可申请一次性2000元购车补贴;
购买20万元以上(含)的小客车新车可申请一次性4000元购车补贴;
转让购新的车主
购买20万元以下的小客车新车可申请一次性1000元购车补贴;
购买20万元以上(含)的小客车新车可申请一次性2000元购车补贴。
资金总量为2300万元发完即止,先到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