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金属网

产品报价

电解铜 铝锭 铅锭 锌锭 锡锭 电解镍 黄金 白银 铂金 钯粉 铑粉 精铟 锂电 碳酸锂 镁锭 电解钴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头条 » 产业终端 » 氢能 » 正文

吉林发布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8-15    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编辑部

2024年8月13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

其中明确提出:

1、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相应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2、省内氢能车辆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对新增和变更的氢能车辆信息进行汇总,填写《新增和变更氢能车辆信息表》(附件1),到省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中心办理ETC套装设备和氢能车辆变更信息登记,并提供车辆燃料种类为氢能源的相关证明材料(车辆登记证书等材料)。省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中心负责将氢能车辆信息录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设定名单生效起止时间,确保名单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免费通行高速公路,并填写《氢能车辆登记统计表》,定期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优惠政策,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数据的汇总和审核工作,及时结算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切实为我省氢能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原文如下:

吉交联发〔2024〕44号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我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全力支持氢能车辆在我省大规模推广使用,按照省有关要求,现将氢能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实施优惠政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和范围

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相应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车辆信息汇总审核。省内氢能车辆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对新增和变更的氢能车辆信息进行汇总,填写《新增和变更氢能车辆信息表》(附件1),到省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中心办理ETC套装设备和氢能车辆变更信息登记,并提供车辆燃料种类为氢能源的相关证明材料(车辆登记证书等材料)。省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中心负责将氢能车辆信息录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设定名单生效起止时间,确保名单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免费通行高速公路,并填写《氢能车辆登记统计表》(附件2),定期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二)车辆通行费信息汇总。省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中心负责汇总氢能车辆行驶高速公路通行信息,并按时提供《氢能车辆通行费情况统计表》(附件3),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支付。

(三)车辆服务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优惠政策,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数据的汇总和审核工作,及时结算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切实为我省氢能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省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中心联系人:宋玉玲

联系电话:1764397534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大街11511号)

附件:

1.新增和变更氢能车辆信息表

2.氢能车辆登记统计表

3.氢能车辆通行费情况统计表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初审:任立锋

复审:李 欣

终审:王睿双

 
版权说明:本文已注明来源和作者,且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文章仅供参考学习使用,文中出现的商标、图像版权属于原合法持有人,仅限非商业用途使用(本文涉及的任何内容都不作为或视为投资建议)。91金属网原创信息未经授权,任何网站、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发布、复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行情、市场报价等)。如本文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91金属客服联系QQ:2272797343删除处理!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91金属立场;91金属网站系信息展示平台,仅提供文章信息存储空间服务。91金属对本文全部或部分内容、文字、图片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因此所引起的后果与91金属无关。 图片声明:如本站原创文章内容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3周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