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合光能发布一则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显示,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9个月至2026年3月24日,同时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此次调整,是天合光能基于对自身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希望通过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更有效地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结合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回购方案顺利实施。
回溯2024年6月25日,天合光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回购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当时设定的回购价格不超过3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0万元(含),不超过1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天合光能表示,此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回购方案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与可行性。